李佩霞一审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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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8 23:46 点击次数:198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总台记者 李竟成 鄢俊琪)
【此前报道】
李佩霞相关通报
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11月7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一案。
本案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9月30日立案受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佩霞当庭确认,本人委托了辩护律师。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托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4年8月18日,江西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2023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检举李佩霞的信访件,反映李佩霞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存在虚列经费、违规做假账、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
经查,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对毛奇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正在审查调查中。
毛奇相关通报
2024年11月3日,江西发布关于毛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26日,江西发布通报:江西省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25日,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关注到网上有关举报万年县委领导毛某信息后,上饶市委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